1. 护照原件
2. 身份证和户口本全册的复印件
3. 比利时公司的邀请信原件(需注明被邀请人的姓名、职位、护照号码、访问目的及时间、旅行及住宿费用由哪方面承担、比利时邀请方的电话/传真/地址/E-mail地址、邀请方负责人的姓名/职位/签名)
4. 申请人在中国的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遣书
5. 中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
6. 中方公司近半年的银行对帐单
7. 名片2张
8. 半年以上5万人民币的存单或者存折复印件及5万人民币以上存款证明
(以上价格含签证费,不含保险费及发票税)
注意事项:
收费说明:无论申请人提前撤签或拒签,我司所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回,第三方收费以实际产生为准。
签证期限: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最长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,一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准。
办证须时:指使馆核发签证时间(根据历史参考),并请预留相应快递时间;可能会因特殊(或不可抗拒力)
造成延迟;申请人以此而做其它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,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|